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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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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面对着铅灰色的天空与卡塞尔冷峻的仪容,我的好心情也没有过一刻低落。

值得一提的是,我没过多久就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与我草屋中的冥想空间不同,在公车上,思考只会让我轻松,甚而它还助我驱散了不眠之夜的大片阴翳。我本该再睡会儿的,可我一点不困。那天早上,坐在巴士前端的我为艺术理论的存在感谢着上帝与杜尚,此外我还发现,哪怕有那么多次,我必须下到场内、面对现实,理论仍旧是我的一生挚爱。我在车前坐着,忽就决定转移至后方,我确信,那里视野更好,车窗更敞亮。

去那儿探看起雨中公路的是奥特尔。

而奥特尔也没闲着,二话不说就构思了个极像我的人物,权且算是先锋吧,因此得坐在大巴前头。

我愈发抖擞了:随着公车向郊外的深入,我的精神能量也似变得始料未及地壮大。

抵达奥维达姆路19公里时,我们在“成吉思汗”餐馆前停了一会儿。我从小窗里瞄了它一眼。仅是想到我得在这无人等候之地下车——准确地说,只要他们确定了我是个没啥名气的作家,这里就绝不缺讨厌我的人——一波浩瀚的懒散便向我扑来,一股盛大的疲倦向我袭来。

然而即便如此,我还是站了起来,想要下去,可我又被某种东西推回了位子。怀着巨大的错愕,我从我光复的前座上定睛望着窗外,那个如此枯燥、如此无味的地方,在雨中,如铅一般。我还记得当时的惊悸,我望着它时无边的惊悸。

此后,大巴继续上路。我那么孤单,且我明白,我还得孤单许久,久到让我觉得,我必须从外部看我,这样一来,至少还有那个我假想正在看我的人与我同行。情况就是这样,我将自己视作了维姆·文德斯一部老电影的一个场景中的主角;那部片中,人物乘坐着各式公共交通工具,从形形色色的车窗中凝视着德国冰冷的城市,眼中是无限的疏离。

公车仍在前行。我发觉它走的是环线,因此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再次停靠在奥维达姆路19公里。这回我要比上次更接近下车,可最后,我复又见到那餐馆在雨幕中无趣而可怕的样子,从任何意义上说都是如此,我又一次收住了脚步。那天上午,我觉得万事皆有意趣,惟有这阴森之地不行。我又二十分钟一圈地连乘了八圈,总共在这公交上赖了约三个小时,就是不愿独自面对我的中国宿命。

而最奇怪的是,我甚至倒不出空来为此感觉懊恼:我没把箱子里的书带上,无论是《阿尔卡里亚之旅》还是《浪漫主义》,换句话说,在登上我着了魔似的漫长的环形旅途时,我都没有捎上什么能读的东西。事实上,我一遍遍地绕着圈子,且乐此不疲。一阵轻薄而怪异的愉悦感,尽管其能量微弱,将我牵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精神活动,让我幻想着——打个比方吧——我走进“成吉思汗”,不仅自觉是个正在回家的中国人,还再度发现,我的胳膊变得老长老长,腿离我的身体太远太远。我特中国、特妖魔地走了进去,瞥了眼那张放有花瓶的小桌,见它远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坏了。是我白天的乐观主义倾向产生了效果?沉浸在异想空间中的我自问道。我在车上浮想着,窗外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在完全由(仍坐在沿奥维达姆路行驶的巴士前座上的)我捏造出的那个场景里,一位年轻的中国侍者一脸厌烦地将刚踏进“成吉思汗”的我领到那张该死的受邀作者桌前。我当即意识到,这粘脚的地方对写作者没有一点尊重,可当时的我还没太在意他的态度,反而心想,那家伙定是嫉妒我,想占了我的位子,许因在那样的雨天里,我那张松软的红沙发还挺让人垂涎。我这么一想就原谅了那个吃不着葡萄的家伙,继而掏出了我的本子、铅笔和橡皮。在首先念了念我早前记录的文字之后(“在两天内彻底改变你的生活,不在乎之前发生的任何事,说走就走。归根结底,逃跑才是正道。”),我就我如此关心的孤立困境发挥了两句,尽管更准确的说法无疑应是“奥特尔如此关心的”,反正我对这事一点不感兴趣。我有什么所谓?况且说到底,我是个从文德斯的伤感影片中走出来的寂寞的可怜人。伤感?我觉得恰恰相反,我最好修正这一印象,因为公车上的我放肆而欢快,就差没像无线电那样歌唱起来,且我很愿意那么做,也许是由于,车载音响里不停播送着《走出非洲》中让人悲愁的旋律,只想让乘客们沦陷,真可谓别有用心。

和几小时前相比,我掂量着,真是大相径庭;此刻与忧虑的昨晚有着天渊之别。那会儿,极端的孤寂切入了我的心绪,令我不由自主地在绝望的逼迫下做出了反应;作为很自然的防卫,我在无尽的暗夜中酝酿出一种强力的精神抗体,为应对我的崩坏而研制出了一种强效诱剂。

我就在大巴上思考着(妄想着)这档子事。我越在窗边久坐、静观着雨点坠落,我的思绪就越像是飞去了“成吉思汗”。我什么都喜欢,什么都有兴致(除了亲自走进那倒霉的中餐馆),便觉一切都令人好奇、绝顶有趣、值得研究;在我身旁,没有什么不能被赞颂。我断定万物可敬,抑或几乎万物;我宛如沉浸在对生命本身的庆典之中,仿佛在首度尝试的一年之后,我下定决心吞下了科利亚多博士的第三片药,进而发觉,他在这几个月里的发明大有改观,他终于创造出一种兴奋剂,让这世界都显得不那么不完美了。也或者是“不可见的力”撩起了我心中额外的激情,使我看待任何事物都会带上些许热忱。又或者是最近几小时密集接触的新颖的观念和作品催生出了这淡淡的愉悦,在卡塞尔看到遇到的种种已成了我世界的一部分。不管怎样,一连那么多个钟头观赏着如此异于常规的艺术,我感觉不错。唯一的问题便是——也是为了吹毛求疵——我游历了那么多,是否真发现了什么新东西?答案是否定的。可即便结论如此,也不甚要紧,我的所见之物大都将我深深吸引,必是因为,我更乐意将其想成是方圆数百万公里内最新奇的东西,也因为,失却了对“新”的迷恋,或是对至少表现出了这方面的努力的事物的迷恋,我便无法生存;我从来就无法生存,至少从我得知“新”的存在抑或它的可能存在时开始。是卡塞尔好心提醒了我上述这点,因为透过零星的追忆,它让我回到了卡达克斯的日子、我荒凉的青葱岁月,尤其是那天,我在一家饭馆的玻璃上捕捉到一缕金色的反光,那段时期,杜尚与曼·雷的遗孀常在那儿享用午餐:我尚不知她们的丈夫奉献了何等作品,可我先前于餐厅墙上见过二人在文化史上留下的神秘印记的写真,我也想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异国创作者,我也想拥有这些艺术家时时散发出的——我能嗅到——异于常人的气味;如果这还不算贪的话,待夏季终结,我再也不想回去“落后”的巴塞罗那了,我要做先锋艺术家,也就是说,做一个——就我当时的理解——“和我的城市皱缩的艺术现状彻底决裂的人”。而既然我追求的是这些,我便想到,要变身为“先锋”,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披上马塞尔·杜尚或曼·雷在那饭馆相片中所展露出的气质,就好比,要穿得像我所见过的杜尚:每晚换上件不一样的白色衬衫——先锋的制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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