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吗,我是第戎附近冉利的。您就说您也是冉利人,我妈妈的侄子。”
“我一定照办。”
“夏天逢星期四五点钟,神学院的学生都要从这个咖啡馆门口经过。”
“如果您想我,等我经过时,您就手拿一束紫罗兰示意。”
阿曼达惊讶地看着他,这一看,于连胆子就更大了,不过他还是涨红了脸对她说:
“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
“您小声点。”她大惊失色,对于连说道。
于连竭力去回忆《新爱洛伊丝》[3]中的句子,这本书不成套,是他在维尔基找到的。记忆力帮了大忙。他背《新爱洛伊丝》背了足足十分钟,阿曼达听得如醉如痴。他正在得意的时候,那位弗朗什-孔泰的姑娘突然板起了面孔,原来她的一个相好正出现在咖啡馆门口。
他吹着口哨,晃着肩膀往柜台走来,使劲看着于连。于连的思想总走极端,此刻正充满决斗的念头。他脸色煞白,把杯子推开,神情坚定地注意着他的情敌。而那位情敌却径自低下头,熟不拘礼地给自己在柜台上倒了一杯烧酒。阿曼达看了于连一眼,示意他低下眼睛。他照办了,而且足足有两分钟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脸色煞白,神态坚决,脑子里只想着即将发生的事,的确威风凛凛。那情敌看到于连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他一口气把杯里的烧酒喝光,和阿曼达说了一句话,把手往宽大的礼服两旁的口袋里一插,吹着口哨向一张球台走去,两眼却盯着于连。于连怒不可遏地站起来,但不知道怎样才能装出蛮横的模样。他把小包袱放下,竭力大模大样地走向那张球台。
他明知必须谨慎,但却按捺不住,因为刚到贝藏松便决斗,当教士的前途便全毁了。
“管他呢,这样将来就不会有人说,别人对我蛮横无理我也不敢计较了。”
阿曼达看见他很勇敢,和他土里土气的举止实在大不一样,一时间爱他超过了爱那个穿礼服的高个子年轻人。她站起来,装出注意着街上走过的某个人,很快地走到于连和球台之间。
“小心别斜着眼睛看这位先生,他是我的姐夫。”
“那又怎样?他刚才看我了。”
“您想让我倒霉吗?毫无疑问,他看您了,也许还会走过来和您说话呢。刚才我告诉他说,您是我娘家的亲戚,从冉利来。他是弗朗什-孔泰人,在通往勃艮第那条大道上,从未去过比多尔[4]更远的地方。所以,您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必害怕。”
于连还在犹豫,但那位姑娘坐惯了柜台,满肚子谎话,很快地又说道:
“无疑他看过您,但那时候他正问我您是谁。他这个人对谁都一样粗野,并没有存心侮辱您。”
于连的眼睛一直看着那个所谓的姐夫,看见他买了一个号,向最远的那张球台走去,听见他用大嗓门威胁地说:让我玩!于连闪到阿曼达小姐身后,迈步走向球台。阿曼达一把抓住他的胳臂,说道:
“先给我把钱付了。”
于连心想:倒也是,她怕我不给钱就走了。阿曼达和他一样紧张,脸涨得通红。她尽量慢吞吞地把钱找给于连,一面反复叮嘱:
“请您马上离开,否则我就不再爱您了。其实我是很喜欢您的。”
于连果然走了,但故意走得很慢,心里不断嘀咕:我不是也应该气呼呼地过去看那个粗野的家伙一眼吗?他拿不定主意,在咖啡馆前面的大街上站了足足一个钟头,看那人是否出来。结果没有出来,于连只好走了。
他到达贝藏松只不过几个小时便已经发生这件叫人懊恼的事。以前老军医不顾自己患痛风症,教过他几招剑术,现在他要发泄怒气就只能靠这点本事。但如果除了打耳光之外还能找出别的方式表示愤怒,他便不至于为难。假如用起拳头,他的情敌是大块头,非把他打趴下不可。
于连心想,像我这样一个可怜虫,无依无靠,又没有钱,进神学院和进监狱没多大区别。我必须找个客店脱下老百姓的便服,穿上黑外套,这样,万一我能溜出神学院几个钟头,便能穿上便服去找阿曼达小姐了。这种想法固然很妙,但于连经过所有客店,一家也不敢进去。
最后,他又走过大使旅店时,不安的目光和一个胖女人的目光相遇。这女人还相当年轻,脸色红润,样子既幸福又快活。他走上前,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她。
“当然可以,我漂亮的小神甫,”旅店老板娘对他说道,“我可以给您保管便服,甚至还经常掸掸土。这天气,呢子外套总放着不动不好。”说着,她拿了把钥匙亲自把于连领进一个房间,要他把存放的东西列张清单。
“仁慈的上帝!您的脸色真好,索海尔神甫先生,”于连往厨房走的时候,胖女人对他说道,“我这就去叫人给您做一顿好饭,还有,”她压低声音又加了一句,“别人收五十个苏,但只要您二十,照顾一下您那个小钱包。”
“我有十个路易。”于连颇有点自豪地回了她一句。
“噢,仁慈的上帝,”好心的老板娘吃了一惊,回答道,“别大声说,贝藏松有不少坏人,转眼就会把您的钱偷掉,尤其是千万别进咖啡馆,里面坏人多着哩。”
“没错!”于连说道,这句话使他颇有感触。
“除了我这里,哪儿也别去,我这就去叫人给您准备咖啡。您要记住,在我这里,您永远有一个朋友和一顿只收二十个苏的好饭。我希望,就这样说定了。去坐下吃饭吧,我亲自伺候您。”
“我吃不下,”于连对她说道,“我心情太激动了,因为从您这里出去,就要进神学院了。”
好心的女人往他口袋里塞满食物才让他走。于连终于取道去那个可怕的地方,老板娘站在门槛上给他指路。
注释:
[1]指一六七四年路易十四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取贝藏松的史实。
[2]古罗马时代贝藏松的拉丁文名字。
[3]《新爱洛伊丝》,十八世纪法国作家卢梭的书信体长篇小说。内容描写一对年轻恋人的故事。
[4]多尔,法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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