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那看守又出现了,同来的还有另一条狗。只零点几秒,我的西班牙犬就从某种程度上背叛了我:它与他们一起去往了水泥堆场,就像刻意想要离开这里,离开“未耕”的秘史开始的地方。
我也想着要走,可于此之前,我遽然心生出几个疑惑。我走了,可我留在了这儿,我自言自语道(也是娱乐了起来),我走了可我觉得自己留在了这儿:说实在的,在此待了几个小时,我便是这里、这片土地,我便是“未耕”、这个永世不移的地方。我留下了,因为在我曾落脚的此处——谁也不会告诉我是谁,谁也不知道我做过谁——我心中只有平静。也因为天亮得太慢,慢到裂成了小段小段,我太熟悉这无云的雾、儿时敷在我伤口上的热毛巾、我决定从这儿离去就必定要踏上的那条黑黢黢的小路。
对自己说完这些,我走了出去。
当这段美好时光已在身后,我有种感觉,我将清楚地记得我与“未耕”的告别,就像我也清楚地记得那件艺术品——只要我想——爱德华·马奈最让我心仪的一幅画:《酒馆女招待》。
所以艺术,我琢磨着,它正在我们身上发生。
我走了,心里明白,离开那儿本身就是种艺术;我也晓得,当我远离了那片场域的所有,我会时常梦回彼处,梦回“未耕”;通往那里的小径屈折蛇行,一边延伸着,一边映出了某个壮阔的、隐晦的、静谧的空间的轮廓,其中万物,就连我们无法察觉的,也甚为重要:事实上,那儿的一切都未经耕作,事实上,那儿的一切都未经真正的栽种;究其本源——注意,我说的是究其本源——任何行动都还处于待实施的状态。
喜欢孟醒请大家收藏:(m.xinmht.com)孟醒棉花糖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